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1日,多家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向我院捐赠了各类物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卫财务发〔2015〕77号)等法律法规,现将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明细公示如下:
名单详见附件:/manage/kindeditor/attached/file/20220215/20220215164115_7677.doc
本着公开、透明的原则,依法依规的将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!以上所有捐赠物资按照,由接收科室统一管理,科学调配,全部用于疫情防控一线科室或个人使用。在此,西安市第五医院对社会各界的爱心善举表示衷心感谢!
监督电话:029-84696432 029-886372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