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强化“一切服务于患者,一切为了患者,一切方便患者”的服务宗旨,广泛听取意见,畅通广大患者及家属、医院职工、社会群众反映渠道,加强沟通与联系,及时掌握各类诉求,有效解决各类突出问题,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。现将院领导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接待对象
广大患者及家属、医院职工、社会群众
二、接待安排
接待地点:医院教学楼二楼办公室
院领导 |
接待时间 |
刘武柱 党委书记 |
11月13日 9:00—12:00 14:00—17:00 |
三、接待方式
1.咨询电话:029-84696366(工作时间)。
2.现场接待:未预约但确有诉求的来访者可前往院办现场登记预约,工作人员将根据现场情况安排接待(已预约者享有优先接待权)。
如预约领导因故不能接待,医院及时征求来访者意见后改期或由其他领导接待。
四、接待须知
1.为规范有序开展院领导接待日工作,提升接待效率与问题解决的针对性,减少来访者等待时间,建议优先采用预约形式,原则上按照预约时间先后确定接待顺序。
2.接待对象需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自觉遵守接待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到指定场所反映情况和问题,做到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。
3.对于反映同一事项的群体来访应推选代表,并出具书面授权手续,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。
4.接待对象反映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、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不能携带危险品、爆炸品或管制器械等物品。